应届毕业生求职该如何维权?


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求职过程中的维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以下将从不同方面为大家介绍维权的方法和依据。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毕业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例如,小李毕业后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小李就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其次,关于工资支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若应届毕业生遇到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的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比如,小张在求职后进入一家企业,企业以各种不合理理由克扣他的工资,小张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者,对于试用期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的规定,应届毕业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例如,小王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但公司却规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小王就可以依据法律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最后,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应届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