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强制执行申请书。这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关键文件,要清楚写明申请执行的原因、具体事项、执行的目标,以及你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需要加盖公章;如果是自然人,由本人签名或捺手印,并且申请书不能用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印件 。 其次是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果是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还得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要是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不是法院的法律文书,那就还需要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生效法律文书也不可或缺。要有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需要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不同情况还有不同要求,比如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都要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要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要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另外,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也很重要。如果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了,那么需要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的书面文件,详细说明申请执行的相关情况。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以及合法性的材料,不同主体(自然人、法人等)所需材料不同。 生效法律文书: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文书,如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申请人提供的关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信息记录,帮助法院更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