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给原房主的拆迁费是如何计算的?


房屋拆迁费的计算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计算方式和法律依据。 首先,房屋拆迁费通常包含多个部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意味着,房屋价值的补偿会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例如,如果您家附近类似的房子市场售价是每平方米一万元,那么您家房屋的价值补偿可能也会按照这个大致标准来确定,但会结合您家房屋的具体情况,如面积、装修、朝向等因素进行调整。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是为了弥补被拆迁人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临时居住的成本。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比如,有些地方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给予一定金额的搬迁补助费;对于临时安置,会提供周转用房或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直到被拆迁人安置到新的住房为止。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主要针对的是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例如,如果您的房子是用来开商店的,拆迁导致商店无法正常经营,那么就会给予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金额会考虑商店之前的盈利情况以及预计的停产停业时间等因素。 此外,在一些地方,还可能会有搬迁奖励等其他费用。但这些并不是法定的必须补偿项目,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规定。 总之,房屋拆迁费的计算是综合多方面因素的结果,并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被拆迁人有权了解具体的计算方式和补偿标准,如果对补偿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