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额度的行为如何被定性为洗钱呢?
我碰到一个案子,涉及到20万资金流转,怀疑是洗钱行为,但不太清楚具体怎样才会被认定为洗钱。像这种20万额度的情况,具体从哪些方面判断是洗钱,法律上又是怎么规定相关处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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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掩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使其看起来像是合法获得的财产。 在我国,对于20万额度定性为洗钱,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来说,当行为涉及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并且达到20万额度时,就可能被认定为洗钱罪。比如,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等行为,只要涉及上述特定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且金额达到20万,就可能构成洗钱罪。 对于洗钱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有所不同。如果构成洗钱罪,一般会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若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构成洗钱罪,还需要看行为人与上游犯罪间事先是否有通谋。若事先有通谋,可能构成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而非单纯的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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