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某人保局的哪些事项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我和人保局发生了一些纠纷,想申请行政复议,但不清楚到底人保局的哪些行为是在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内的。比如,他们对我的社保申请审核不通过,或者在工伤认定方面和我有分歧,这些能不能申请复议呢?我很想弄明白具体的范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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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事项范围。对于人保局而言,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很多具体行政行为是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其中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在人保局的工作场景中,如果人保局对企业或个人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或个人不服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比如企业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人保局对其进行罚款,企业认为该处罚不合理,就可以申请复议。 另外,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也在受案范围内。如果人保局撤销了某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该机构不服此决定,也能申请行政复议。 同时,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等情况,当涉及人保局相关职能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例如个人申请失业保险金,人保局未依法发放,申请人就有权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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