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行政复议吗?
我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心里很不服气。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权益呢?不太清楚行政复议对这种事管不管用,希望有人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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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简单来说,行政复议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的行为。 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并非行政机关,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属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这里明确了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所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过,劳动者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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