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是怎么罚款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指的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还没正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只是在做前期的准备工作。比如为了盗窃去购买开锁工具,或者为了抢劫提前踩点等行为,都属于犯罪预备。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犯罪预备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有相关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没有直接提到“罚款”。因为在刑法中,“罚款”并不是针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方式,针对犯罪的经济处罚通常是“罚金”,“罚款”一般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方式。 对于犯罪预备的处罚,主要还是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考量。由于犯罪预备还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相较于犯罪既遂,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所以法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轻处罚就是在既遂犯应受处罚的幅度内,选择相对较轻的刑罚;减轻处罚则是在低于既遂犯处罚的幅度内量刑;而免除处罚就是不给予刑事处罚。 举例来说,如果是一起故意杀人的犯罪预备案件,既遂犯可能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但对于犯罪预备的行为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预备行为的程度、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小等因素,可能会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或者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甚至免除处罚。 虽然犯罪预备可能不会直接涉及“罚款”,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犯罪预备行为,如果同时违反了治安管理等相关行政法规,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这时就可能会有罚款的情况。例如,为了实施非法集会的犯罪预备行为,在准备过程中扰乱了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总之,对于犯罪预备的处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