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流产后规定多少天上班,工资怎么算?
我是一名女职工,前不久流产了。现在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休息多少天可以去上班,而且这期间的工资该怎么算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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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女职工流产后的休假天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这产假的规定,其实就是给流产女职工身体恢复的合理时间,让她们能安心调养身体。 然后,再说说工资问题。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给你买了生育保险,那这期间的生育津贴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你;要是没买,单位就得按照你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给你发钱。这其实就是保障女职工在流产休假期间,收入不会受到太大影响,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 所以,女职工流产后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益,根据自身怀孕时长来确定休假天数,并按照规定领取相应的工资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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