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是如何量刑的?


醉驾的量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首先,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要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量刑时,血液酒精含量是重要参考。一般来说,血醇浓度在80毫克/100毫升至140毫克/100毫升之间的,基准刑为1个月;140毫克/100毫升至200毫克/100毫升之间的,基准刑为2个月;超过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醇浓度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刑期相应增加1个月 。 同时,还会考虑其他情节。存在15种从重情形,比如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情况,会加重处罚;而具有4种从宽情形,像自首、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谅解等,可能从轻处罚。 另外,还有免罪、免罚和缓刑标准。血液酒精含量 <150毫克/100毫升,且不具有15种从重情形,同时符合如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车等条件,可不立、撤案、不诉、无罪;血液酒精含量≦180毫克/100毫升,综合多方面因素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且一般不具有15种从重情形、10种不适用缓刑情形,可免罚;血液酒精含量≦180毫克/100毫升等,不具有10种不适用缓刑的情形,需满足刑法72条规定,可适用缓刑。 在罚金方面,起刑点一般不低于1000元至2000元,每增加一个月拘役,增加1000元至5000元,非营运醉驾当前各地上限一般为2万元 。 相关概念: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 从重情形:就是在量刑时会加重处罚的特定情况。 从宽情形:指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一些情况。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