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罪是怎么判的?
我朋友之前收了一些来路不明的东西,后来才知道是别人偷来的,现在他很害怕会被认定是销赃。我想帮他问问,销赃罪到底是怎么判的啊?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展开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销赃罪”这个说法已经不太准确了,现在对应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通俗来讲,就是明知道是犯罪所得的东西,还帮忙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犯罪情节、退赃退赔情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最终确定具体的刑罚。如果确实不知道是犯罪所得而实施了相关行为,一般不构成此罪。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