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是如何认定的?


非法行医指的是没有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进行医疗活动的行为。这是一个比较严肃的法律问题,可能会对患者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因此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 要准确认定非法行医,关键在于判断行医者是否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只有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方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若未满足这些条件却开展医疗活动,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比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虽有医生执业资格,但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等特定医疗行为。此外,一些没有任何医学知识的人进行所谓的“诊疗”,像江湖游医使用偏方、秘方为他人治病,同样属于非法行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四)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非法行医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为了自身和他人的权益,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医疗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