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怎样算犯法?
我跟人起了冲突,动手推搡了几下,对方说我故意伤害他。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故意伤害他人到底怎么算犯法啊?是只要动手就算,还是得造成一定伤害才算?我这种推搡情况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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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故意伤害他人是否犯法,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首先,故意伤害指的是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这里的‘故意’很关键,它是说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比如,张三故意用拳头打李四,就是希望伤害李四;而王五在和赵六争吵时,随手拿起一个东西扔向赵六,他虽然不是一定想打伤赵六,但对可能造成的伤害持一种放任态度,这也属于故意。 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伤害比较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所以,判断故意伤害是否犯法,一看主观上是否故意,二看伤害的程度。如果只是轻微的推搡,没有造成明显的身体损伤,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要是造成了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那就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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