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实施后车祸是如何进行赔付的?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赔付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当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而当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这些赔偿限额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 在车祸发生后,赔付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首先是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通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报案,否则可能影响赔付。 然后是查勘定损。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等。同时,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进行定损,确定赔偿金额。 接着是提交索赔材料。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一系列索赔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车辆维修发票等。这些材料是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依据。 最后是审核和赔付。保险公司会对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赔付条件以及具体的赔付金额。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赔偿款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害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人按照相应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为3万元,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责任,那么交强险会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内进行赔付,超出的1.2万元则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