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如何计算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在我国,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并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固定公式,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来说,侵权人过错越大,需要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就越高。比如,故意侵权的情况下,相比过失侵权,在确定抚慰金数额时会倾向于更高。 二是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例如,侵权行为是公开进行的,还是秘密进行的;是采用暴力手段,还是非暴力手段等,这些不同的情节会对精神损害的程度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抚慰金的数额。 三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果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精神严重失常、患上严重的心理疾病等严重后果,那么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会比造成较轻精神伤害的情况要高。 四是侵权人的获利情况。若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了经济利益,那么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可能会要求侵权人支付相对较高的抚慰金。 五是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如果侵权人经济状况较好,有较强的承担责任的能力,那么可能会适当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反之,如果侵权人经济困难,可能会在合理范围内确定相对较低的数额。 六是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存在差异,在经济发达地区,平均生活水平较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可能相对会高一些;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数额则可能会低一些。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来合理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例如在一些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因伤致残,身体和精神都遭受了痛苦,法院会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所以,要准确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结合具体的侵权案件情况,由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分析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