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主谋是怎么判的?


网络诈骗主谋的判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诈骗的具体金额、情节严重程度等来确定的。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主谋,通常是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对于网络诈骗主谋,由于其在犯罪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等主要作用,通常会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如果主谋具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例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此外,如果网络诈骗行为还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可能会数罪并罚。比如诈骗过程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可能会同时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总之,网络诈骗主谋的判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法律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