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

最近了解到有认罪认罚速裁程序,自己对这方面不太懂。想知道在实际案件里,这个程序具体怎么开展,从开始到结束有哪些环节,法律又对它有哪些明确的规定,想请专业人士帮忙详细讲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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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是一种针对特定刑事案件的快速处理程序,目的在于提高诉讼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首先,适用条件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就可以适用该程序。比如一些情节比较轻微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愿意接受处罚并同意走速裁程序,就可能适用。 其次,在审判组织和审理方式上,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而且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不过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打个比方,在法庭上,可能就不会像普通程序那样对证据进行详细质证等环节,但会给辩护律师表达观点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机会。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然后,关于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指出,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另外,在认罪认罚的认定上,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像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认罚的重要标准。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也不影响“认罚”的认定。从宽则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根据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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