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逮捕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的逮捕程序涉及多个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环节。当发生交通肇事犯罪,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时,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这个文书就像是一个申请报告,说明为什么要逮捕这个人。同时,公安机关要把整个案件的案卷材料以及收集到的证据,一并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比如,现场勘查的记录、证人的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都会包含在里面。在一些重大案件中,必要时人民检察院还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讨论 ,提前了解情况。 接着是人民检察院的审查环节。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相关材料后,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据是否充足,能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例如会不会逃跑、会不会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一些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比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等情况。 然后是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环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认为证据充分,符合逮捕条件,就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要是觉得证据不足,或者认为没有必要逮捕,就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最后是执行环节。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逮捕行动,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并把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也应当说明理由。要是案件还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会依法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