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公司损失后自动离职该怎么赔偿?


在员工引起公司损失后自动离职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下这里面涉及的法律概念。“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当一方因为自己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那么就需要对受损方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在员工和公司的关系中,如果员工的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员工就有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在劳动关系里,虽然员工和公司是雇佣关系,但如果员工的过错给公司带来了财产损失,也适用类似的赔偿原则。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当员工引起公司损失后自动离职,公司一般会先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这需要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因为员工的失误导致订单丢失,那公司要拿出订单合同、损失计算依据等。然后,公司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员工进行赔偿。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赔偿的明确条款,就按照条款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处理。 如果员工拒绝赔偿,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员工要积极应对,提供自己的证据和理由。如果员工认为公司计算的损失数额不合理,或者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要及时提出异议。 总之,员工引起公司损失后自动离职,不能逃避赔偿责任。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赔偿公司的损失。同时,公司也应该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要求赔偿,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