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职留薪是如何计算的?
我受了工伤,现在需要停职休养。但我不知道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该怎么算,也不清楚有没有相关的计算标准和方法。希望了解 一下工伤停职留薪具体是怎么算的,自己心里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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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职留薪,其实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首先,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来说就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时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打个比方,如果您受伤前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还有一些绩效奖金平均每月1000元,那么您工伤停职留薪期间每月就应获得6000元。
其次,停工留薪期的时长是有限制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最长停工留薪期是24个月。比如您的工伤比较严重,最初确定停工留薪期是12个月,之后经过相关部门确认又延长了6个月,那您一共就有18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最后,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会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以,在评定伤残等级这个节点前后,待遇会有相应的变化。总之,工伤停职留薪的计算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标准的,职工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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