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诈骗案是怎么量刑的?


在江苏,对于诈骗案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结合江苏省的具体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江苏省,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在江苏,如果诈骗金额达到六千元,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诈骗金额达到六万元,就属于“数额巨大”,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诈骗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将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退赃退赔情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也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总之,江苏诈骗案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