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被起诉了一般会如何判决?
我和朋友一起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别人借了钱,现在被出借人起诉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是我们两个共同承担所有债务,还是会有其他的判决结果呢?心里很忐忑,想提前了解一下。
展开


在法律中,共同借款人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借款意思表示,向出借人借款并承担还款责任的主体。当共同借款人被起诉时,法院的判决通常会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这意味着,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各共同借款人的债务份额,法院一般会按照约定来判决各自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要是借款合同没有约定份额,那么共同借款人通常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出借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共同借款人偿还全部债务,而偿还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债务的共同借款人,有权向其他共同借款人追偿。例如,甲和乙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丙借款10万元,没有约定各自的份额,丙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可能会判决甲和乙对这1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甲偿还了全部10万元,那么甲有权向乙追偿乙应当承担的份额(通常为5万元)。 此外,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借款的用途、借款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如果有证据证明某个共同借款人没有实际使用借款,或者借款是被其他共同借款人擅自改变用途,法院在判决时也会综合考虑这些情况,合理确定各共同借款人的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