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被公安局抓了,共同借款人是否需要还钱?
我和别人是共同借款人,结果对方因为诈骗被公安局抓了。现在债主找我还钱,我就很纠结,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我到底有没有还钱的义务,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我作为共同借款人需不需要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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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共同借款人通常是需要还钱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共同借款人这个概念。共同借款人,就是和别人一起向他人或者机构借钱的人,所有的共同借款人对这笔借款都负有偿还的责任。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借款合同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它和其中一方是否涉及诈骗的刑事犯罪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其中一个借款人因为诈骗被抓,就免除其他共同借款人还钱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你和其他借款人一起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就意味着你们都承诺会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还钱。只要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每个共同借款人都要遵守合同的约定,承担还款的责任。 即使其中一个借款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这也只是涉及到他个人的违法犯罪问题。对于出借人来说,他有权要求所有的共同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还钱。如果其他共同借款人替实施诈骗的借款人偿还了借款,之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向实施诈骗的借款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你还了钱之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那个诈骗的人把你替他还的钱给你。所以,一般情况下,共同借款人是需要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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