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三十岁破产且离婚会怎么判?


在处理三十岁男人破产后离婚的案件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离婚涉及的诸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并作出判决。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或者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且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诉讼时就判决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破产后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其个人承担。 最后是子女抚养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考量谁更适合抚养子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虽然男方破产,但这并不一定就会失去子女抚养权,还要结合其他情况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