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欠账离婚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对于没钱还欠账情况下的离婚判决,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就是两口子一起为了家庭过日子或者一起做生意等欠下的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偿还债务,就用共同财产去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 而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没钱还欠账,可能共同财产相对较少,但法院依然会遵循上述原则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笔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另一方背着自己在外面借钱去赌博等,那么这笔债务就不用共同承担,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在实际生活中,要认定个人债务,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借条上只有一方签字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据等。总之,在没钱欠账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