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轨离婚会怎么判?


在探讨男子出轨离婚的判决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关键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是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列举了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虽然出轨未被明确列入,但出轨行为如果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就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也就是说,若能证明男子出轨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法院调解无效后,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只是普通的出轨,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法院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进而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男子出轨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的女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给女方。不过,具体的分割比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会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男子出轨是过错行为,但这并不必然导致他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例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最后,关于离婚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若男子的出轨行为符合上述情形,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出轨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女方精神痛苦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