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法官如何判决财产分割?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我们有分歧。我不太清楚法官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会依据什么标准来判,是会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呢?我想了解清楚,好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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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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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法官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官会先区分清楚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一般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同时,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也会考虑到子女的生活需求等因素,给予抚养子女一方一定的照顾。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会对某些财产的归属有争议,比如婚后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等。这时法官会综合考虑购买资金的来源、双方的贡献等情况来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比如,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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