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向不法让步在交通事故中是如何体现的?


“法律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一理念强调,法律应保护合法行为,对不法行为进行否定和制裁,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在交通事故领域,这一理念有着多方面的体现。 首先,在事故责任认定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如果一方存在闯红灯、超速、酒驾等不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在责任认定时,违法方通常会被认定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这就是法律对不法行为的一种否定,不让守法者为违法者的错误买单。 其次,在赔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若事故是由不法行为引起,违法方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这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让不法行为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再者,对于一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还会涉及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酒驾、醉驾、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不法行为,行为人会受到刑事处罚,这彰显了法律对严重不法行为的严厉制裁,维护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