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伪证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伪证行为是一种严重干扰司法公正的不当行为,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下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在刑事诉讼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对伪证罪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文指出,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一旦罪名成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指的是对案件的定罪量刑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比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证人故意隐瞒被告人案发时在现场的关键事实,或者故意编造被告人不在场的虚假证明,就可能构成伪证罪。 其次,在民事诉讼里,虽然不存在伪证罪这一罪名,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民事诉讼中有人提供伪证,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比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伪造合同关键条款的证据,法院有权视情节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此外,在行政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也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在行政诉讼中作伪证同样会面临法律制裁。 当发现有人作伪证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并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由法院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作伪证者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行为也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无论是在何种诉讼中,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如实提供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