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的应收账款该如何处理?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企业的应收账款处理是一个重要且严谨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应收账款的概念。简单来说,应收账款就是破产企业把货物卖给别人或者给别人提供了服务,对方还没给钱,欠企业的这笔钱就是应收账款。 在处理应收账款时,会有专门的人员接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就相当于处理破产事务的‘大管家’,他要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其中就包括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和追收。 管理人接管后,会对应收账款展开全面的调查和清理工作。这就好比是给企业的财务状况做一次‘体检’。管理人会仔细查看企业的合同、单据等相关资料,确认每一笔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收回性。看看哪些钱是确定能收回来的,哪些可能存在风险收不回来。 对于可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管理人会采取多种方式去追收。如果债务人愿意主动还钱,那是最理想的情况。要是债务人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管理人就会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发送催款函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比如,管理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应收账款存在问题,比如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诉讼时效已过等,管理人也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诉讼时效已过的应收账款,管理人可能会尝试与债务人协商,看是否能让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恢复诉讼时效。如果实在无法收回,也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记录。 最后,收回的应收账款会被纳入破产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