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离婚法律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当面临老公有外遇而离婚的情况时,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判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老公有外遇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老公存在外遇行为,且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老公有外遇,他属于过错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即女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这里的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老公有外遇,但这并不直接决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的意愿等因素来做出判决。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老公的外遇行为对子女成长不利,女方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老公的外遇行为符合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老公给予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