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多久可以重新分配财产?
我和前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财产分配我觉得不太合理。现在我想重新分配财产,就是不知道离婚后多久能这么做,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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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重新分配财产是有时间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如果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要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该解释第七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这一年的时间属于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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