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多久可以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通过法律途径离婚。但不知道从现在起多久可以去法院起诉,也不清楚起诉时间有没有什么限制和特殊规定,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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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离婚起诉时间,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 首先,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好离婚协议书,就可以随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届满且双方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其次,要是一方要求离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随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法律也有特殊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要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但被告起诉离婚则不受此限制。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为了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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