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达强拆令后多久会拆除?


政府下达强拆令后具体多久拆除,并没有一个统一固定的时间标准,这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从政府下达征收补偿决定,到最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房屋,至少要等被征收人法定救济期限(6个月)和行政机关申请期限(3个月)过去,所以理论上最快也得9个月之后。 而在集体土地征收涉及房屋强拆的情况中,如果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作出后,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或诉讼,又不交出土地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样遵循行政强制法关于申请期限的规定。并且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还需要对强制执行申请进行审查,这个审查过程也需要一定时间。 另外,如果是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且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如城管部门等)可以自行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通常行政机关会在法定救济期限(6个月)届满后,再根据自身工作安排来确定拆除时间,但也需要保障当事人应有的权利。 总之,政府下达强拆令后的拆除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法定救济期限、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法院审查时间以及行政机关的工作安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