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后逮捕需要多久?
我有个案子宣判了,不知道从宣判到逮捕得等多久。我挺着急想知道这个时间的,因为涉及后续很多事情的安排,比如一些财物处理、和家人的相关事宜等。所以就想问问从宣判到逮捕这个过程大概要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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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宣判后逮捕需要多久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宣判则是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结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案件宣判后,如果是当庭宣判的,法院会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而关于逮捕的时间,这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如果判决是有罪且需要立即执行逮捕的,通常在宣判后,法院会立即决定逮捕,公安机关会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另外,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所以,如果是有罪判决且需要逮捕的,一般会在宣判后较短时间内执行逮捕,以保障判决的顺利执行和法律的权威性。但如果判决结果是无罪或者不需要逮捕的,自然就不会执行逮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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