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破产清算后多久生效?
我公司经营不善,已经申请了破产清算,法院也受理了。现在我特别想知道,从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开始,到这个受理结果正式生效,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呢?心里没个底,很着急,希望能了解清楚。
展开


破产清算受理生效时间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破产清算受理。简单来说,当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等符合破产条件的情况时,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破产清算案件,而受理生效意味着相关程序正式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也就是说,如果是债权人提出申请,债务人无异议,法院最快在收到申请后的五日内就可能通知,然后再在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总共十五天左右;若债务人有异议,从收到申请到裁定是否受理最长可能达到三十七日(5+7+10+15)。而如果是债务人等自己提出破产申请,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延长至三十日。当法院作出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后,该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就生效了。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复杂因素,比如案件的难易程度、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等,可能会导致实际的受理生效时间有所波动。但总体而言,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来处理破产清算受理事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