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被送到医院治疗,结果又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我不知道该从哪方面入手处理这件事,是先找单位还是先找医院?处理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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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工伤医疗事故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法定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 接着是医疗事故鉴定。这是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程序。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之后就是协商赔偿。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与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赔偿事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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