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同意能拖多长时间?


在法律层面,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离婚的进程会受到一定影响,时间上也存在不确定性。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不同程序下可能耗费的时间。 首先是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就无法通过这种方式办理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只要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这条路就行不通。 其次是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来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六个月后原告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从第一次起诉到第二次起诉并最终判决离婚,整个过程可能会持续一年半到两年左右,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