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的期限不得超过几个月?
我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心里很不安,想知道这个监视居住有没有时间限制,它的期限不得超过几个月啊?我得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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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从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开始计算,到结束这个措施,整个时间段不能超过六个月。 这六个月的期限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被无限期地限制人身自由。同时,也是为了督促司法机关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案件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被决定逮捕或者出现其他法定情形,监视居住措施也会相应地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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