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方红冲发票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我是一家公司的销售,最近发现之前开的一张发票有问题,想进行红冲处理。但不清楚销售方红冲发票有没有时间限制,最长期限是多久呢?怕超期了不能处理,影响公司财务,希望懂的人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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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红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税收管理规定里,销售方红冲发票相关的期限规定要依据不同类型的发票来看。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没有明确规定红冲的最长期限。只要业务是真实发生的,且发现发票开具错误、发生销货退回等需要红冲的情形,销售方随时都可以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这是因为普通发票的管理相对宽松一些,主要是为了保证企业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比如,企业在几年前开具的普通发票,现在发现金额有误,就可以按规定红冲后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而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这里虽然没有明确给出最长期限,但如果超过了认证期限(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会影响发票红冲的操作流程和处理方式。比如在取消认证期限之前,超过180天未认证的专用发票红冲就会比较复杂。所以,企业在处理专用发票红冲时,要关注认证期限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总之,销售方红冲发票时,普通发票无明确最长期限,专用发票虽无直接的红冲期限限制,但要受认证期限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操作流程来进行发票红冲处理,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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