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抚养多少年之后就不再需要父母管教了?
我家孩子今年17岁了,特别叛逆,我管他他也不听。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我得养他到什么时候,之后就不用我管了呢?是到18岁成年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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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管教”其实涉及到监护权和抚养义务这两个重要概念。 监护权是指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一般情况下,当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成为成年人时,父母的监护权通常就会终止。这是因为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父母依然是其监护人,需要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抚养义务则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上的照料、教育和经济支持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明确,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所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所以,一般情况下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在监护和抚养方面的常规法律责任基本结束。但如果孩子存在特殊情况,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父母可能仍需继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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