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要多久?
我和我对象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不太清楚这个离婚冷静期具体要多久。是固定的时间,还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变化呢?想了解下准确的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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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时长是固定的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三十日。在这三十日内,夫妻双方都可以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是否真的要结束。而且在这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日的时间供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这后续的三十日没有去申请,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整个从申请离婚到最终拿到离婚证的过程中,与离婚冷静期相关的可能涉及六十日左右的时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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