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伤不结案交警多久强制结案才有效?

前段时间我开车和别人撞了,有人受伤,现在事故一直没结案。我想知道这种人伤事故不结案的情况下,交警多久会强制结案,强制结案的时间怎么规定才是有效的,很担心会一直拖着影响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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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人伤案件中,了解交警强制结案的相关规定十分重要。所谓强制结案,就是不管事故双方是否达成一致,交警按照规定程序结束案件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交警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但这里要注意,制作事故认定书并不等同于结案。在人伤事故中,还涉及到赔偿等后续问题。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于人伤赔偿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或者民事诉讼解决。交警组织赔偿调解的时间,一般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 如果超过上述规定时间,且没有特殊情况,交警通常会按照程序推进案件处理,可视为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强制结案”。但这并不意味着赔偿问题就解决了,当事人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总之,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让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更好地把握节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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