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离婚协议多久会生效?


修改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离婚协议正式生效之前修改 。当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但还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时,此时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协议自双方达成修改合意并签字确认时就相当于新的协议内容,若后续顺利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就会随着离婚登记生效而生效。因为在这个阶段,离婚协议还未生效,双方有自主协商变更的权利。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 ,在未完成这些程序前,协议处于可变动状态。 其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这期间属于离婚冷静期。如果在这期间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只要双方重新达成一致并签字,同样,后续完成离婚登记,修改后的协议随着离婚登记完成而生效。因为这一阶段离婚登记尚未完成,协议还未最终确定效力。 然后,如果是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后修改。如果是对财产分配事项,在离婚协议正式生效后的一年之内,当事人若对其产生不满,向法院提出异议且法院审理后支持其诉求,那么按照法院判决对协议进行的修改,自法院判决生效时,涉及财产分配修改的部分协议内容生效。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若不是财产分配事项,而是其他方面,在离婚后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或新协议,那么新协议自双方签字时就生效。因为这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新的约定,属于民事合同行为,遵循合同生效的一般规则。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