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重整多久能完成受理审查?
我公司经营不善,打算申请破产重整。但不清楚从提交申请到完成受理审查需要多长时间。这关系到后续安排,比如员工安置、债务处理等,所以很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个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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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在企业无力偿债但有复苏希望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五日内通知债务人,若债务人有异议并在七日内提出,法院会在异议期满后的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这样总共可能需要二十二天。若债务人无异议,正常就是十五天内裁定是否受理。而债务人或其他主体提出申请时,通常是十五天内裁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十五日,也就是最长三十天。所以,申请破产重整完成受理审查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但大致在十五天到三十天这个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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