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贪污罪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我知道贪污是违法犯罪行为,现在有个事儿,我发现之前有人有贪污的情况,但这事儿已经过去好几年了。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贪污罪的追诉期限是多久呢?超过这个期限是不是就不能再追究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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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贪污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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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追诉期限涉及到刑法中关于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追诉期限的概念。追诉期限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贪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规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那么按照前面所说的追诉时效规定,其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期限就是五年。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种情况下,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十年。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期限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总之,贪污罪的追诉期限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对应的量刑幅度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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