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把商标的拥有权从一个人或者企业转移到另一个人或者企业。 商标转让的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这几个阶段。 首先是申请阶段,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接着是受理阶段,商标局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会发放《受理通知书》;如果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会要求补正,申请人需要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然后是审查阶段,商标局会对转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审查转让的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权利冲突等情况。如果存在问题,商标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审查通过后就是公告阶段,经审查核准转让的,商标局会在商标局官网《商标公告》上刊登转让公告。 最后是核发转让证明阶段,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会核发《商标转让证明》,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转移。 关于商标转让所需的时间,正常情况下,整个流程大约需要6 - 8个月左右。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时间范围,实际时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商标局的工作效率、是否存在异议等。如果在转让过程中出现补正、异议等情况,转让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该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