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提前签吗?
我和伴侣正在考虑离婚,想先把离婚协议签了,等过段时间再去办理离婚手续。但不确定这样行不行,提前签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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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可以提前签订的,不过提前签订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该协议马上就会产生效力。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是什么。简单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签订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步骤。
然而,离婚协议的生效是有条件的。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取得离婚证时才会生效。也就是说,提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它只是一份成立但未生效的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比如,夫妻双方提前签了离婚协议,约定好了财产分割方式,但在去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一方突然改变主意,不想按照原协议分割财产了,那么在法律上这是允许的。因为在离婚登记完成前,离婚协议并未产生强制执行力。
所以,虽然可以提前签订离婚协议,但它的效力是附条件的,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才会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相关事项。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 后,双方又发生了新的情况或者产生了新的分歧,也可以重新协商修改协议内容,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