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否可以针对第三人?
我在生活中遇到了有人对我进行不法侵害的情况,当时情况很紧急。我想采取正当防卫措施,但是不太清楚能不能针对第三人实施。比如侵害我的人旁边还有其他人,我为了保护自己去对旁边这个人采取行动,这样在法律上允许吗?我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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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正当防卫是不能针对第三人的。正当防卫的对象应该是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只有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例如,甲正在殴打乙,乙只能针对甲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来保护自己,而不能随意对旁边的丙动手。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看似针对第三人的防卫行为,但实际上可能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比如,甲追杀乙,乙为了躲避甲的追杀,不得已推开了旁边的丙,导致丙受伤,这种情况可能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如果针对第三人的行为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而对第三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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