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抓的人判刑后逃跑的人怎么处理?


当出现先抓的人判刑后仍有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情况,法律有着明确且严谨的处理流程和规定。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一旦有犯罪嫌疑人逃跑,公安机关并不会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也就是说,即便部分犯罪嫌疑人逃跑,公安机关依然会继续调查案件,收集相关证据,不会因为有人逃跑而终止对整个案件的侦查。 对于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采取一系列追捕措施。通常会通过发布通缉令的方式来进行追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通缉令会明确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外貌特征等,以便各地公安机关和社会公众协助抓捕。 当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后,司法机关会对其进行审判。审判过程中,依然会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法院会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判决。如果该犯罪嫌疑人与之前被判刑的人属于共同犯罪,法院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犯罪情节等因素来量刑。 在量刑方面,犯罪嫌疑人逃跑这一行为本身可能会对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来说,犯罪后逃避侦查、审判的行为反映出其主观上的逃避罪责心理和一定的人身危险性。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逃跑会加重处罚,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量刑时可能会将其作为一个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此外,如果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在逃跑期间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那么对于新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会依法另行处理,并与之前所涉及的犯罪数罪并罚。例如,犯罪嫌疑人在逃跑过程中实施了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就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综上所述,先抓的人判刑后逃跑的人依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司法机关会持续开展追捕工作,待其归案后依法进行审判,并且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