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有遗嘱,老二想分财产该怎么办?
家里老大有遗嘱,明确了财产分配情况,但我是老二,我也想分这份财产,不知道在法律上我有没有机会分到,也不清楚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所以来问问该怎么办。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先了解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而法定继承则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分配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如果老大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遗产就应当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判断遗嘱是否有效需要考虑多个方面。首先,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他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和后果。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在受到胁迫、欺骗等情况下订立的。再者,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老二认为遗嘱存在无效的情形,比如遗嘱不是老大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老大在订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主张遗嘱无效。一旦法院认定遗嘱无效,那么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是,如果遗嘱是有效的,老二一般是不能要求重新分配财产的。不过,如果老二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即使有遗嘱,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